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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招标公告
2018-05-07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现有职工约 1300 人,距康巴什约 100 公里,距榆林约 150 公里,现拟对通勤车承运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通勤车按指定路线、规定时间接送职工上下班以及临时用车安排(附通勤车运行路线及发车时间表),康巴什线路通勤车每天运行约 450 公里,榆林线路通勤车每天运行约 300 公里,合同期限为 3 年,经考核合格后逐年签订合同。2.服务期限:3 年。3.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勤车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通勤车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告期间增资的无效。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鄂尔多斯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应在中标后 60 日内完成属地备案),并提供由相关交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2.车辆要求:数量暂定 2 辆,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技术性能良好,空调客车,保证空调正常运行,载客人数不低于 49 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5 年(使用年限以《车辆行驶证》为准),车辆燃油为柴油,安装 GPS 定位系统(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且每座保险额度不低于 50 万元,投标人必须有自有车辆 5 辆或 5 辆以上。

3.车辆品牌及型号、车辆配置(如空调、暖风、饮水机、电视等)和车辆保险由服务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自报。

4.驾驶员要求:具有A1 驾驶证资格且驾龄在五年以上,每车配备 1 名驾驶员,并提供由相关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05月07日19时00分到2018年05月14日17时00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先行登录(下称兖矿电招平台)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05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通过兖矿电招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投标文件前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反馈的回执时间为准。(回执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一致)。允许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通过远程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七、 其他

(下称招标代理)受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委托,对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通过进行电子化招标。

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

的,须先登录该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注册所需资料详见该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的提示。

1.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1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现有职工约 1300 人,距康巴什约 100 公里,距榆林约 150 公里,现拟对通勤车承运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通勤车按指定路线、规定时间接送职工上下班以及临时用车安排(附通勤车运行路线及发车时间表),康巴什线路通勤车每天运行约 450 公里,榆林线路通勤车每天运行约 300 公里,合同期限为 3 年,经考核合格后逐年签订合同。

1.2 服务期限:3 年。

1.3 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告期间增资的无效。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鄂尔多斯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应在中标后 60 日内完成属地备案),并提供由相关交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2.2 车辆要求:数量暂定 2 辆,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技术性能良好,空调客车,保证空调正常运行,载客人数不低于 49 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5 年(使用年限以《车辆行驶证》为准),车辆燃油为柴油,安装 GPS 定位系统(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且每座保险额度不低于 50 万元,投标人必须有自有车辆 5 辆或 5 辆以上。

2.3 车辆品牌及型号、车辆配置(如空调、暖风、饮水机、电视等)和车辆保险由服务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自报。

2.4 驾驶员要求:具有 A1 驾驶证资格且驾龄在五年以上,每车配备 1 名驾驶员,并提供由相关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2.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行登录(下称兖矿电招平台)注册

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3.1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凭证通过兖矿电招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该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因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或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开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

通知该联系人。此联系人应当取得投标人的授权委托。

3.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5月7日19:00,发售结束时间:2018年5月 12日19:00。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套,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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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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