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18号
一、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 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重工)吸隔声墙体、屏障、管道包裹供货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25/16-QT-0701 | 吸隔声墙体、屏障、管道包裹供货 | 吸隔声墙体、屏障、管道包裹供货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吸隔声墙体、屏障、管道包裹供货】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近五年有2个同等及以上规模的燃机项目已投运供货业绩,正式运行二年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Ⅲ类环保验收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确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处于盈利状态,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6.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律师事务所证明或公开媒体及相关网站证实),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投标资格;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 本产品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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