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4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炉项目提盐迁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AZB-QT-QT-2021003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4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炉项目提盐迁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编号:HAZB-QT-QT-20210030)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4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炉项目提盐迁建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规模:装置处理能力100t/d。
2.3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2.4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潞安园区。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招标内容:将焦化公司一分厂现有100t/d脱硫废液提盐装置(2018年6月建成投产)迁建至140万吨/年焦化项目厂区内,拆除、搬迁能利旧的设备,补齐缺少的设备。新建全部土建及基础及生产框架(包含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等)、工艺管道、自动控制、电气、消防等生产辅助设施。
新增设脱硫废液提盐尾气“酸洗+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装置。
招标范围:可利旧设施的拆除、利旧设备的搬运等。全部处理设施、辅助设施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或利旧)、施工(含地基处理)、调试、试验、人员培训、工程移交、环保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技术服务、保修等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1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8月2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标段
3.1 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化工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或原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
3.2 信誉要求:
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
(2)设计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
(3)施工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按承担的业务范围确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 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2021年1月15日15时00分--2021年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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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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