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JY20210056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张家湾设计小镇规划设计成果统筹汇总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结合副中心11组团张家湾设计小镇范围内的各层级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情况,拟启动张家湾设计小镇规划设计成果统筹汇总工作。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10万元。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细的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各方履行完毕本协议义务后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承担城乡规划编制能力,提供能证明其具有承担城乡规划编制能力的材料或证书,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自然资函〔2019〕341号),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不再开展相关审查审批工作。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由于新规定尚未出台,原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或2019年12月30日或住建部网站续期截图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0日的视为有效证书使用。
2.3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4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6 投标人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至 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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