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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2021年“游在蕉城”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1-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1-006

项目名称:2021年“游在蕉城”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数量

1

2021年“游在蕉城”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托管服务项目

200000.00

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受邀的才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9或2020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应获得邀请,应提供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至 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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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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