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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超细粉煤灰固体废弃物处置配套建设贮渣场的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8-05-09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超细粉煤灰固体废弃物处置配套建设贮渣场的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9
 
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北6公里
一、招标条件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 年产300万吨超细粉煤灰固体废弃物处置配套建设贮渣场的绿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2×600MW及二期2×1000MW空冷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20/17-QT-2001
年产300万吨超细粉煤灰固体废弃物处置配套建设贮渣场的绿化工程
年产300万吨超细粉煤灰固体废弃物处置配套建设贮渣场的绿化工程
8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产300万吨超细粉煤灰固体废弃物处置配套建设贮渣场的绿化工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企业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3.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应具备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5.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具备绿化施工(1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6.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开标日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b、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9.投标人(包括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开标日前3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
b、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10.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价格及明细、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等,否则视为无效。
其他: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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