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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5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定期外部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2018-05-09

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5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定期外部检验

招标编号:CSIEZB180502665

1. 招标条件

1-5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定期外部检验项目招标人为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1-5号机组5台锅炉及所有压力容器外部检验。

2.2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锅炉外部检验包括锅炉资料核查、锅炉管理检查、锅炉本体检验、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辅机和附件检验、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等;压力容器外部检验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检验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

2.3工期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两年两次定期外部检验,工期以甲方根据机组运行情况通知开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核准的检验项目满足600MW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定期外部检验范围。

(3)本项目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4)信誉状况: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5)近三年具有3台次及以上600MW机组及以上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业绩(提供合同)。

(6)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7)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四级承包商或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3、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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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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