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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新田光伏电站场区视频安防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2018-05-09
五凌新田光伏电站场区视频安防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五凌新田电力有限公司新田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境内,距新田县城12km。场址地势开阔,地形平坦,光伏区前临村庄,背靠山体斜坡,与开关站相隔较远。为充分保障新田光伏电站光伏区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长沙新能源运营中心远程集控管理,拟对新田光伏电站场区建立一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实现新能源场站“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目标。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光伏场区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与调试;
(2) 光伏场区红外成像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与调试;
(3) 将升压站原视频监控系统整合到场区新视频(含红外成像监控)系统的调试;
(4) 电站视频监控系统(含光伏场区、升压站部分)接入长沙新能源运营中心的调试。
2.3工期计划
2018年5月30日~2018年7月15日(参考时间,以书面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所投监控产品厂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中国专利优秀奖”证书;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证书。
3.2.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等。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提供至少3个及以上(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其他
3.8.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8.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4)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 5 月 9 日至2018年 5 月 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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