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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老厂矿山象山二号区域1600中段以上Ⅰ24等矿体开拓、采切及采矿工程项目公告
2021-01-18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老厂矿山象山二号区域1600中段以上Ⅰ24等矿体开拓、采切及采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1-ZB0006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普洱市

一、招标条件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老厂矿山象山二号区域1600中段以上Ⅰ24等矿体开拓、采切及采矿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121-ZB0006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021年计划开采老厂矿山象山二号区域1600中段以上Ⅰ24等矿体坑采矿量为2万吨,其中硫化矿1.7万吨,铅+锌综合品位≥6%;氧化矿0.3万吨,铅品位≥6%,预计铅锌金属产量为1200吨(按年目标品位计算)。预计2021业务外包费用350万元(随实际业务量变化)。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此标段为其中的:

001 老厂矿山象山二号区域1600中段以上Ⅰ24等矿体开拓、采切及采矿业务外包。

2.1项目名称: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老厂矿山象山二号区域1600中段以上Ⅰ24等矿体开拓、采切及采矿工程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老厂矿山象山二号区域1600中段以上Ⅰ24等矿体开拓、采切及采矿工作。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竹塘乡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老厂矿山1600m标高以上Ⅰ24等矿体开拓、采切及采矿工程,涉及采矿中段有1680、1650、1600中段Ⅰ24等矿体。

2.6工期:一年。

2.7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老厂矿山象山二号区域1600中段以上Ⅰ24等矿体开拓、采切及采矿工程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2019年连续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类似规模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矿业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职称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劳动合同)

2)具有相同或类似规模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提供近三年(2018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伍佰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3)拟派项目经理原则上不予以更换,如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提供承诺书)

3.6技术负责人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须具备3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的经历,矿业工程(或采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提供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2)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予以更换,如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安全生产业绩良好,近三年(2018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件和质量事故情况,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件或质量事件;(提供承诺书)

2)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拖欠农民工工作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供承诺书)

3)至少配备两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安全员证)

4)所配备的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和队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技术业务素质,取得相应资格;

5)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进行事后核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废标处理,由此引发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01-18  09:00至  2021-01-25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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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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