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524-4801-5270-B1
2.项目内容:(重招)上海石化芳烃部设备更新预热器及过热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具有制氢转化炉余热锅炉至少1套的业绩,并成功运行1年以上,需提供合同证明和技术协议。 2.有效资质认证证书:1、取得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2、取得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3、取得ISO9000认证证书。 3.连续三年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总利润需大于0,并提供2014、2015、2016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4.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4.投标方必须具有1Cr19Ni11Nb(TP347H)、1Cr19Ni9(TP304H)材质的焊接工艺评定,并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5.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 5.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 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2. 本项目的投标人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设计及制造的供应商(附承诺书);投标方需严格遵守技术文件要求,不接受偏离。3.预热器及过热器均由蛇形管及集箱组成。投标方需根据技术条件及参考图纸进行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及图纸。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5月8日8:00时至2018年5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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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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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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