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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2021-01-18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15:01:49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生态建设公司”)作为比选人,对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欢迎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项目地点:容东片区、昝岗片区、启动区及雄安新区其他区域

项目内容:生态建设公司管理目前在建工程主要包括绿化、园林、水利、环卫等项目类型,项目建设地点分布于容东片区、昝岗片区、启动区及雄安新区其他区域,分别由生态建设公司各事业部负责协调管理。由于建设项目种类繁多,不同种类项目的专业性差异较大,各建设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办理、项目招标、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流程均不尽相同。目前在建的各项目,不同程度的在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合同和基本建设程序等方面存在管理缺陷,需委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机构对生态建设公司各类项目进行调研梳理、完善各项质量标准体系、流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并检验其执行情况,建立专家库为各类项目提供专家服务,提高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2比选范围:

生态建设公司委托外部咨询机构以管理咨询方式,协助生态建设公司对各类项目进行调研、梳理存在的问题,完善各项质量标准体系、流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并检验其执行情况,建立专家库为各类项目提供专家服务,包括前期诊断、中期总结、后期检查等阶段工作,提交的成果文件需通过生态建设公司审核。

2.3服务期限:暂定2年,在服务期达到1年时生态建设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选择继续合同或提前终止合同。

2.4成果文件提供期限:中选通知书签发后120个日历天内提交调查分析报告;中选通知书签发后210个日历天内提交管理咨询报告及“生态建设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手册” 试行稿(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指导书”、“工作流程图”、制度等);服务期达到1年时,提交发布稿管理咨询报告及“生态建设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手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项目工程开工条件管理规定。

(2)新区、集团公司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批复等批准立项文件办理流程。

(3)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及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分工。

(4)工程综合进度安排原则和工程建设总体网络计划及关键控制点。

(5)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及控制程序。

(6)概算总投资及其费用控制措施。

(7)分解年度建设资金需求计划及资金管理工作程序。

(8)投资分解控制指标,按批准的概算控制投资的措施。

(9)控制现场签证的措施。

(10)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11)预试车和投料试车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12)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1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审批情况。

(14)设计单位选择原则及设计分工和进度管理。

(15)设计管理工作流程。

(16)建设单位对设计文件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及保证措施。

(17)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现场服务的措施。

(18)对技术谈判、设计合同及设计总承包的管理措施。

(19)控制设计变更的措施。

(20)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及网络。

(21)采取招标采购,控制采购资金的措施。

(22)器材设备到货与工程进度衔接的保证措施,对长周期及关键设备订货的组织和管理措施。

(23)保证设备材料订货质量的措施。

(24)设备材料检验及检验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

(25)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归挡安排。

(26)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的安排意见。

(27)竣工验收计划程序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同时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水利水电。

(2)业绩最低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相关专业的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注:本项目相关专业是指水利或生态建设或环境工程或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等与生态建设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专业。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应具备环境类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可只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使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③近1年内(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④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上述第②、第③、第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  。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比选对未中选人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比选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平台,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概不负责。

5.2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

5.3报名及比选文件下载:注册成功后即可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成功后即视为报名,下载时间:2021年1月18日9:00至2021年1月26日10:00。文件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10:00。递交地点为平台。

注: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上传至平台。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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