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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12366热线坐席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1]采购01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12366热线坐席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1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12366热线坐席服务外包项目

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本次服务外包主要功能为:纳税咨询、投诉举报、办税指引、意见建议等。采购服务外包坐席服务人员15人,对服务外包项目的管理以中标人为主、福建省税务局为辅的管理模式实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0年任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3)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8)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9.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9.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9.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至 2021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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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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