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甲醇分公司水煤浆添加剂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甲醇分公司水煤浆添加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023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甲醇公司生产科 | 12284364 | 水煤浆添加剂\添加率≤2.0‰ 时水煤浆浓度≥62%\气化装置 | TO | 7397 |
2.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甲醇分公司;
2.3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期为一年;
2.4交货日期预计2021年4月30日开始交货,具体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2.5支付形式:全额承兑汇票;
2.6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应用于类似水煤浆气化装置水煤浆添加剂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采购量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6个月或以上,且证明其添加剂添加率≤2‰(干基)、水煤浆浓度≥62%、粘度<1300cp。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5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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