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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润滑油公司成都分公司车辅产品委托加工(四川区域)项目招标公告
2018-05-11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石油润滑油公司成都分公司车辅产品委托加工(四川区域)项目
招标编号:ZY18-SH09-FW09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为提升四川区域玻璃水产品市场保障能力,属地化生产、属地化供应,对四川区域玻璃水产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保供。招标人提供产品标签及专用添加剂,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中标人提供其他所有生产原辅材料,并负责产品的调合、灌装、检验、运输至指定地点(含接卸)等。
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原材料采购、进厂接卸、储存、检验,以及产品调合、包装、检验,成品仓储、产品出库装车、配送到指定地点(含接卸)。还需配合委托单位做好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统计盘点、质量售后服务以及生产信息系统录入等基础性工作。
产品名称规格年度预估
  (吨)
最高限价 
(KG/桶)(元/吨)产品流向
合计1000/ 
玻璃水 0℃高效型1.783002355四川约占80%,重庆约占20%
玻璃水 -10℃高效型1.757002458四川约占80%,重庆约占20%
注:表中“年度预估”为各规格玻璃水2018年预计委托加工数量,具体委托数量以报价有效期内招标人实际委托加工数量为准。投标人对各规格玻璃水所报的到货价不得超过上表中的对应的最高限价。
2.2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3年,期满合同续签不能超过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注册资金:150万元(含)以上。
3.3 危化品资格:具有玻璃水危险化学品使用(或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安监局出具的玻璃水生产不需要办理危化品使用(或经营)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务必提供有效的安监局盖章的危化品证明文件。
3.4 设备设施:投标人需具备满足水基产品生产所需净化水系统、调合系统、灌装系统。现场批次检验设备不列入投标必备要求,由投标人提供按期(合同签订2个月内)配备检验设备的承诺书。按期未完成承诺,视为重大合同违约,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评、环评、消防验收报告(备案)。
3.6 近三年(2015年至今)投标人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②公共媒体出现质量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 ③政府监管部门处罚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需在有效期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5月11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16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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