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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建设立体停车库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1-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1]政招字第A-008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建设立体停车库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品目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采购内容及要求

谈判保证金(元)

1

1-1

监理服务

1(项)

163000

163000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

1630

 

注: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包括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含本项目涉及服务费、管理费、人工费、加班费、税费、人员保险费、人员的工资等等。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A)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若属于中小企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若属于中小企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D)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供应商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采购方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E)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至 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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