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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全厂玻璃钢风管工程项目公告
2021-01-20

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

全厂玻璃钢风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玻璃钢风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位于咸宁市崇阳县桂花泉镇官庄村,位于省道S319段北侧,崇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厂南侧。本项目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理、炉渣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800 t/d,建设1800 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额定功率20 MW的高转速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2招标范围: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招标图纸范围内及招标人有关说明范围内的全厂玻璃钢风管工程。具体服务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即20171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管道类施工业绩),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关键页合同扫描件,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等信息;

3.3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0121日至2021131日,0:0023:5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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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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