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EPC 三标段一体化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2018-05-15
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工程中安一体化伴热系统所需一体化伴热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上海工程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601-4799-5543-B1
2.项目内容:上海工程中安一体化伴热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其他各种管道配件52.00包1-一体化伴热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7月30日、中安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生产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若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仅需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3.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SSEC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4.代理商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 5.若一体化伴热系统整体为进口产品,才可使用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生产企业委托的独家代理授权书; 6.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所有附件必须盖有会计事务所的审核章。(投标时请携相关原件,以备复查) 7.卖方应按请购书中提出的要求,提供满足买方要求的所有样式一体化伴热系统制造图,图纸须满足请购书要求。 8.卖方应按请购书中要求提供一体化伴热系统所需所有材料(提供所有材料清单及价格分项),材料选择须满足请购书要求。 9.卖方必须提供所供产品近5年期间在国内石油化工装置上的成功使用业绩(至少1套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价格并且文字清晰可辩,如出现不清晰的情况将作为无效合同处理(合同里没有具体数量的可用签字版技术协议作为补充证明)。(投标时请携相关合同原件,以备复查) 10.为保证一体化伴热系统产品质量,节能环保、延长寿命、减少运行费用,分供应商名单必须满足请购书中相应产品的分供应商名单。另不锈钢直管分供应商应为中石化框架供应商。 11.卖方完成一体化伴热系统整体供货(疏水阀由投标人提供),负责集合管保温,集成伴热站至被伴热管道之间伴热管的安装指导,配合测试及一体化伴热系统试运行,负责竣工后的资料交付。 12.卖方报价需包含:现场施工安装维护工具、现场安装指导服务的费用、卖方技术人员到买方工厂或培训中心进行技术培训的费用。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5月14日8:00时至2018年5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