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批非物资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批次编号:EPRI4106-18
1.招标条件
本批次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招标人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有关禁止转包或分包规定的行为。
3.1.3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2)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4)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每个标包须同时满足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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