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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四环管线及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1-01-22
公告
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四环管线及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3-21010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四环管线及配套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XCZB23-21010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敷设再生水管线总长度约210.5公里,其中:沿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道路两侧绿化带分别敷设两道再生水管线(一道为主干管,一道为配水管),总长度约196.7公里,主干管管径为DN600~DN1400,配水管管径为DN400,相交道路预留及用户支管管径为DN200~DN800;敷设五条与污水处理厂水源连接线,总长度约13.8公里,管径为DN800~DN1800。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包括4座水源泵站(马头岗水源泵站、马寨水源泵站、南曹水源泵站、陈三桥水源泵站)、2座中途加压泵站以及1座高位水池及水池泵站。管线工程费用99283万元。配套工程费用13497.4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7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监承接过施工单项合同价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0万元)类似市政工程监理项目(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须体现项目总监名字);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保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施工单项合同价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0万元)类似市政工程监理项目(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实际营业年限不足三年者,以实际营业年限为准);
3.5投标单位需承诺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格式自拟);
3.6.2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3.6.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1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2月22日23时59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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