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分表服务响应情况评分标准应为:“投标人提供现有营运车辆同一车型达到24辆得10分,每多提供1辆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车辆加1分,满分15分;每少提供1辆本次招标要求的车辆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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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