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
宁东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低压开关柜(二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5-18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低压开关柜(二阶段)框架协议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80403023)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项目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结算数量为准采购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低压开关柜(二阶段)技术规格书。低压开关柜(二阶段)技术规格书.pdf

2.2付款方式:预付20%到货款50%安装运行款20%质保金10%;

2.3框架协议适用范围及有效期:宁东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4交货期:实际采购订单技术协议签订后60天

2.5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6质保期:从合同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2投标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严禁贴牌或者授权生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原产地;

3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至有效采购合同业绩或者份框架协议有效业绩(有效采购合同是指单个采购合同柜子数量不小于250面,框架协议有效业绩是指协议预估柜子数量不小于500面,合同/协议买方为中间商/贸易商/代理商为无效业绩,附合同货物清单(以清晰的合同/协议复印件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或2015年-2017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80518日至2018年05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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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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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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