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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城乡公示地价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1-01-25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阳县城乡公示地价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223 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01-128  

项目名称:凤阳县城乡公示地价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投资估算价约80万元

最高限价: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采购需求:凤阳县城镇乡准地价更新和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中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即开始方案编制工作,2021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成果编制和通过验收。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需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自然资源厅(或者原省级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25 2021 2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中都大道与辅仁路交叉口西北侧)]第开标室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22309 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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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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