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煤矿井下用聚乙烯护套聚氨酯保温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YK2021C009R)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煤矿井下用聚乙烯护套聚氨酯保温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矿井下用聚乙烯护套聚氨酯保温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1C009R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煤矿井下用聚乙烯护套聚氨酯保温管材料采购公开招标,需采购煤矿井下用聚乙烯护套聚氨酯保温管约1800米;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指导安装、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投标方免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供货范围:
序号 | 物料描述 | 钢管型号 | 外护管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煤矿井下用聚乙烯护套聚氨酯复合保温管_PE外护管7mm 聚氨酯管341×34mm 无缝管273×8mm 内壁0.35mm环氧树脂涂层 | φ273*8 | φ355*7 | 1800米 | 两端焊接钢环(与卡箍配套),配套相应数量的卡箍、螺栓、螺母、密封胶垫,免费提供10%的备用配套连接件(卡箍、螺栓螺母、密封胶垫),免费提供40个备用卡箍式管接头(长度100mm)(一端只焊接一个钢筋环,不配套卡箍)。 |
主要技术参数:
1、钢管
1.1保温管基管选用无缝钢管,执行GB/T8163-200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标准。
1.2钢管材质20#钢,单支长度4.5米/支,具有使用性直度。
2、聚氨酯保温层要求执行MT113-1995《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见表一
表一:
序号 | 检验项目 | 单位 | 指标 | 实验标准 | |
1 | 密度 | KG/m3 | ≥60 | GB/T6343 | |
2 | 抗压强度 | MPa | ≥0.3 | GB/T8813 | |
3 | 导热系数 | W/m.℃ | ≤0.033 | GB/T10297 | |
4 | 耐热性 | ℃ | 100 | GB/T12811 | |
5 | 闭孔率 | % | ≥88 | GB/T10799 | |
6 | 吸水率 | % | ≤10 | CJ/T114 | |
7 | 阻燃 | S | 有焰燃烧 | 单值≤10 | MT113 |
平均值≤3 | |||||
无焰燃烧 | 单支≤30 | ||||
平均值≤10 |
3、聚乙烯外护管执行MT 558.1 《煤矿井下用塑料管材 第一部分:聚乙烯管材》的规定,主要技术性能见表二。
表二:
序号 | 检验项目 | 单位 | 指标 | 实验标准 | |
1 | 密度 | KG/m3 | ≥935 | CJ/T114 | |
2 | 抗压强度 | MPa | ≥9 | GB/T8804.2 | |
3 | 断裂伸长率 | % | ≥300 | GB/T8804.2 | |
4 | 纵向回缩率 | % | ≤3 | GB/T6671.2 | |
5 | 抗静电 | Ω | ≤1x109 | MT558.1 | |
6 | 阻燃 | S | 有焰燃烧 | 单值≤10 | MT558.1 |
6支总和≤18 | |||||
无焰燃烧 | 单支≤60 | ||||
6支总和≤120 |
(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李田楼镇单县能源有限公司。
交 货 期:2021年2月26日前或根据矿方要求调整供货时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方提出的零星用量的及时供货。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输过程中费用及损失及卸车费等由出卖人承担。
付款及结算方式:全部材料验收合格且安装测试正常运行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现行税率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中标价格有效期: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20年)不少于3份不同年度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合同(每个年度至少1份),且每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等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2813380968@qq.com),经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01月30日18:00
5.4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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