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新华通讯社办公厅新华通讯社京港专线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061SCCZN741

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京港专线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1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新华社业务的发展,拟租用两条200M北京总社至亚太总分社的京港跨境以太网专线。同时实现两条链路互为备份,有效提升可靠性。

此次采购的专线应实现数据、音视频、新媒体、数据加密等多种业务的融合服务,并集成现用的网络设备建成数据网络,使新华社总社与亚太总分社实现更为快速、便捷、安全的信息传输,并可灵活支持采购人未来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1)专线开通工期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后30个自然日内。专线开通是指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间的专线全程测通。专线全程测通后,中标人配合采购人进行网络割接。网络调试结束后专线正式开通使用,并开始计算租期。专线的正式开通日期以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完成本项目采购专线网络连接(IP层)的日期为准。(2) 预计租用期:本项目专线预计租期为3年,确定中标人后,将签署第一年租用合同。租期起算时间为正式开通时间。一年合同期满且采购人获得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顺延一年,各项条款在顺延期继续有效,顺延合同的有效期起算时间为上一期合同规定的截止日的下一日。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中标人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合同顺延次数最多为贰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须包含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和国际数据通信业务)。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至 2021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