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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港口分部增设液氮贮存供氮设施项目液氮储槽招标公告
2018-05-23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重招)茂名石化港口分部液氮储槽公开招标所需液氮储槽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618-2107-6071-B1
2.项目内容:(重招)茂名石化港口分部液氮储槽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石化压力容器2.00包1-液氮贮槽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8月30日、茂名石化仓库或施工安装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接受生产商(制造商) 投标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申请。 3.注册资金、营业额、利润率: 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0万元(或等值货币),连续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30000万元(或等值货币),以审计报告为准; 4.证书、资信: 取得满足招标产品的特种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设计、制造能力: 有能力完成招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执行《茂名分公司港口分部立式低压真空粉末绝热低温液氮贮槽制造技术要求》。 6.运行业绩要求:1、近5年(2013年至2017年)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台(套)容积不小于50m3低温液体贮槽的制造业绩,其中至少有1台(套)容积不小于100m3,且安全运行无事故。 7.制造装备 ①数控加工设备; ②埋弧自动焊机; ③无损探伤设备、冲击试验机和氦质谱检漏仪; ④抽真空专用设备; 8.付款条件: 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人给出付款条件。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95%货款;留5%质保金,质保期为安全运行无事故12个月或交货18个月,以先到为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5月23日15:00时至2018年5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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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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