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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一期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SCR)及锅炉省煤器、空预器配套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更新版
2018-05-2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一期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SCR)及锅炉省煤器、空预器配套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更新版
发布时间:20180524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一期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SCR)及锅炉省煤器、空预器配套改造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9/17-ZB-0201
脱硝(SCR)及锅炉省煤器、空预器配套改造EPC总承包
脱硝(SCR)及锅炉省煤器、空预器配套改造EPC总承包
593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硝(SCR)及锅炉省煤器、空预器配套改造EPC总承包】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持有国家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 “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本身或下属公司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5年(2013年5月31日~2018年5月31日)拥有3台套(含)以上的2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脱硝(SCR)项目投运业绩,2台2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等级机组锅炉省煤器、空预器投运的业绩,且性能考核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业绩条件需提供合同/竣工报告/业主证明三项中的至少任一项作为证明材料,并附上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近三年所承担过的工程未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8.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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