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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与绥芬河市公司卷烟热缩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5-28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与绥芬河市公司卷烟热缩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2018-GFGG-1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与绥芬河市公司卷烟热缩膜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和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绥芬河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与绥芬河市公司卷烟热缩膜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两家市公司分拣卷烟所需热缩膜(全新PE膜),牡丹江市公司32吨,绥芬河市公司3吨,厚度40μM。预计投资额49万元。
2.3交货期: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按照招标单位需求供货);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是四证件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经营范围中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协议。
3.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并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5本项目针对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诉讼简介: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 2018年6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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