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东大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需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每标段只允许投报一个位于要求范围内的停车场,且停车场面积不少于采购要求面积,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标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明,符合停车场经营条件;若投标人拟投标停车场的使用权非投标人所有,须提供停车场相关使用权证明材料及与其签订的租赁协议,且停车场租赁期限至2027年12月30日之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9.800000 |
| B |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西大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需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每标段只允许投报一个位于要求范围内的停车场,且停车场面积不少于采购要求面积,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标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明,符合停车场经营条件;若投标人拟投标停车场的使用权非投标人所有,须提供停车场相关使用权证明材料及与其签订的租赁协议,且停车场租赁期限至2027年12月30日之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100000 |
| C |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大队范镇中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需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每标段只允许投报一个位于要求范围内的停车场,且停车场面积不少于采购要求面积,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标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明,符合停车场经营条件;若投标人拟投标停车场的使用权非投标人所有,须提供停车场相关使用权证明材料及与其签订的租赁协议,且停车场租赁期限至2027年12月30日之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600000 |
| D |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大队汶口中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需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每标段只允许投报一个位于要求范围内的停车场,且停车场面积不少于采购要求面积,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标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明,符合停车场经营条件;若投标人拟投标停车场的使用权非投标人所有,须提供停车场相关使用权证明材料及与其签订的租赁协议,且停车场租赁期限至2027年12月30日之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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