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江苏滨海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效果跟踪监测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江苏滨海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效果跟踪监测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完工期: | 暂定36个月 |
项目概况: | 江苏滨海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由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开发区,一期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包括:LNG专用装卸码头(最大可停靠26.6万m3 LNG船舶)1座、3000吨杂货船泊位1个、4座22万m3 LNG 储罐、配套气化外输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本工程计划于2022年6月投产运行。 |
项目所在地: |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区 |
服务内容简介: | (1)配合招标人邀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认可的专家对江苏滨海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中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2)对江苏滨海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进行跟踪监测与评价。 (3)编制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须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证证书(CMA),CMA证书附表须包含本次招标涉及全部大类项目: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海洋生物体、渔业资源,且每大类所涉及检测因子须全部满足。 3.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合同签订时间和完工时间在此范围内均有效),投标人应具有两项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合同范围、签署页等)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17-2019年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017-2019年三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等值600万元人民币; 2017-2019年每年利润总额均大于0; 2017-2019年每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大于0; 2019年资产负债率:小于0.85; 以上四项财务指标须至少满足三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的项目管理经验,并且至少具有2项海洋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文件必须注明人员名称、岗位和工作内容)相关支持性文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0年7月-12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技术人员的要求:配备至少20名专业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经历,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0年7月-12月)的社保证明。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01月29日到2021年0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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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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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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