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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监理招标公告
2018-05-29
临城县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城县集中供热工程已由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 以 临审批招核【2018】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热力高邑清洁供热有限公司临城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建投热力高邑清洁供热有限公司临城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热源所供给的范围为临城县主城区,根据规划,本工程建设2*58MW煤粉锅炉热源厂一座及配套设施安装(包括土建、钢结构、设备安装等)。总供热面积约为255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58MW煤粉锅炉热源厂项目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艺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包括设备制作质量检查)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需具有以下业绩: 2013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2个及以上热源厂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热源厂单台锅炉容量不小于58MW煤粉热水锅炉或等同的蒸汽锅炉)(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及以上同类项目总监业绩,专业监理人员均应有现场工作经验并取得国家或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至少有一名监理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合同中未体现项目总监姓名的,需出具项目甲方证明); 3.5拟投入所有人员(含总监)具有社保部门出具近2年的养老保险证明。 3.6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②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④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 投标人需具有以下业绩: 2013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2个及以上热源厂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热源厂单台锅炉容量不小于58MW煤粉热水锅炉或等同的蒸汽锅炉)(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及以上同类项目总监业绩,专业监理人员均应有现场工作经验并取得国家或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至少有一名监理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合同中未体现项目总监姓名的,需出具项目甲方证明);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5-29 至 2018-06-04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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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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