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鱼山北部45万吨/年露天煤矿建设项目项下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30 招标公告团鱼山北部45万吨/年露天煤矿建设项目项下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QH18-32-zb3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鱼山北部45万吨/年露天煤矿建设项目项下污水处理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能源[2015]10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团鱼山北部45万吨/年露天煤矿建设项目项下污水处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配套服务工程具体情况详见设备一览表及构筑物清单。
2.3建设规模:具体详见设备一览表及构筑物清单。。
2.4建设地点:团鱼山北部矿区
2.5项目交付时间:
(1)设备交货时间:自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货到现场;
(2)计划工期:满足施工条件的情况下,施工总工期70天(含设备采购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需附有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安全生产考核证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项目经理承诺书)。
3.5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2017年度)至少2项建设规模300万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工程的业绩(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报告)。
3.6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界面的截图资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网址)进行投标人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于2018年05月31日至2018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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