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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规划三路工程碎(砾)石、石灰粉煤灰碎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5-31

1.招标条件

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规划三路工程碎(砾)石、石灰粉煤灰碎石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30328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共分1包,碎(砾)石、石灰粉煤灰碎石采购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碎(砾)石

粒径:20~40mm


13855

CJJ1-2008、JTJ034、JTG F30

2

石灰粉煤灰碎石

配合比为

石灰:粉煤灰:级配碎石

的比例为7:18:75


8650

CJJ1-2008、JTJ034、JTG F30


注:材料技术要求

1、石灰粉煤灰碎砾石的材料及配比应符合CJJ1-2008、JTJ034、JTG F30的有关规定。

2、使用的石灰应采用Ⅲ级消石灰,也可采用等外石灰、电石渣等,但其中有效钙含量需在20%以上,须使石灰粉煤灰碎砾石的抗压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3、粉煤灰是火电厂燃烧粉煤后产生的粉状灰渣,使用时应将凝固的粉煤灰块打算或过筛,同时清除有害杂质,粉煤灰的含水量不得大于35%,否则,晾干使用。

4、石灰粉煤灰碎砾石中碎砾石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7.5mm,级配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5、砂砾最大砾径不应超过37.5mm;宜少含或不含有塑性指数的土,应按接近级配范围的下限组配混合料。

6、货物运至现场,需保证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可进行正常施工;货物交付前如遭遇雨、雪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重新提供相应的货物。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保当清水工业园区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规划三路招标人规定的施工部位,如有工程需要,货物堆场由中标人自建,招标人不提供场地

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第5日起按照招标人要求陆续进场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工程完工,业主验收合格且业主支付进度款后返还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式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并出具正规全额增值税发票无预付款,根据业主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支付材料款,业主工程进度款拨付之前不支付材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未发现质量问题付清余下货款(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支付形式银行电汇或承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同类产品且具有建材销售资质中标后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报名之后,开标之前招标人要对投标人的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具体时间招标人自定。

6)投标人生产基地内需配备碎石及二灰拌和设备与基站,且碎石及二灰日生产能力超过1000m³/日。

7)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运输车辆、人员资质等相关证件。

8)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未成功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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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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