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620-3815-6648-B1
2.项目内容:55403-01-PC-PS01-6109-A监控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如果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立刻自行联系设计签署技术协议,收到中标通知后,立即安排生产,不得以合同未签署、预付款未付为理由,不排产,不交货。 2.卖方报价必须符合工作范围 、技术规定、技术要求、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的规定。 3.卖方必须在商务报价书中以CCR/FAR为单位,对各生产装置进行分项报价;必须对各独立硬件和软件(包括第三方产品)单列报价。 4.卖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书面承诺:卖方必须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培训、组态、集成、FAT、SAT、现场服务,直到系统投入运行等负完全责任。 5.卖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书面承诺:卖方必须提供全部系统软件和组态软件及全部所需的使用权(Licenses),必须保证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完整性及技术支持。 6.卖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书面承诺:卖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无论是硬件、软件,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卖方都必须无偿补足。 7.卖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提供规格书附件2中每项技术服务所需的人工时(不少于规格书附件2要求),并书面承诺:卖方在项目执行阶段不再增加技术服务费用。 8.卖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说明采用方案一或方案二,以CCR/FAR为单位提供各生产装置的供货清单,并提供完整的网络结构图,包括所有的服务器、工作站、打印机、网络设备、机柜等。 9.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具备远程监测和诊断能力。卖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说明卖方具有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远程监测和诊断能力及组织结构。 10.卖方投标的产品必须在中国境内2个及以上相近规模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每个项目不少于10套压缩机组)中有连续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应用业绩。卖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使用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产品型号、机组数量、签署盖章页等,用户使用证明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产品型号、投运时间、使用情况等。 11.卖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提供产品制造商的GB/T 19001/ISO-9001认证证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6月1日8:00时至2018年6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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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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