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2021-CCFW010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十八中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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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1签),续签期满后必须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2.1.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2.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供应商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2.3.2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2.3.3供应商需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3.4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安全管理员1人、餐饮职业经理1人、营养师1人、厨师1人、人力资源管理员1人,须持证上岗;2.3.5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3日 至 2021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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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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