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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宁夏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暨相关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2-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NXHZZZQCWB-20210202

项目名称:宁夏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暨相关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暨相关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托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XH-NXHZZZQCWB-20210202、宁夏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暨相关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XH-NXHZZZQCWB-20210202

2.项目名称:宁夏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暨相关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25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25万元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暨相关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服务

1

宁夏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暨相关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详见磋商要求)

25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5000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

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5.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6.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注: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02-03 08:00:00至2021-02-09 18:00:00
 地点: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西路香溪美地8号楼2单元801室)。
 方式:2021年02月03日起至2021年02月0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下午18:00。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生成日期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02-19 14:3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工人疗养院职工之家会议室(正源街与长城路十字路口向北100米),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2021-02-19 14:30:00
开标地点:工人疗养院职工之家会议室(正源街与长城路十字路口向北100米)

1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2、公告期限:2021年02月03日至2021年02月09日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4、采购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4-25层

联系人姓名:

李林东

联系电话:

0951-5029030

15、采购代理机构:

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西路香溪美地8号楼2单元801室

项目联系人:

徐志超

联系电话:

0951-6047647

                                    代理机构: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3日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要求进驻各企业开展审计工作,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于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财务报表审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验收;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4.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4.5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4.6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备注: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3日  至 2021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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