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625-2111-6720-B1
2.项目内容:洛阳烷基化-喷射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注册资金≥2000万元(投标人需附营业执照副本,且需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有授权委托书)签字)。 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D1/D2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或等同),需均在有效期内。 4.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制造商,具有投标设备的运转试验、质量检验能力和材料(Alloy 20)的焊接工艺评定书; 5.提供近五年内同行业同类装置或同等级以上工况条件、同材质(Alloy 20)3台及以上成功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签字版技术协议、用户联系人电话(可为不含价格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对应业绩设备需成功运行一个周期,并提供不少于2家用户使用评价意见报告。 6.投标人需要提供设备相关技术方案、喷射器计算书并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第三方测试报告。 7.提供2015-2017年度第三方会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连续3年资产负债率均不得高于75%。以审计报告(若没有2017年的报告则需提供2014年的)中相关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8.上年度污染达标情况,确保不能因环保不达标而影响合同履行。 9.承诺“能够真诚合作,服从管理”,若同时承担着大连恒力、浙江石化、中科项目的生产任务,要优先保证本项目的生产制造进度要求。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6月4日17:30时至2018年6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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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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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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