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30万吨每年己内酰胺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
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1B005Q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位于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北侧预留地。
2.2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己内酰胺、环己酮、硫酸、双氧水各装置区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火灾报警系统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机械、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若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合,取消中标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近三年(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相同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采购、施工的能力。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 投标报名办法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1年2月4日 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21年2月9日 17:30
5.2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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