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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物流业务分公司市内揽收电商邮件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2-05

受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委托,就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物流业务分公司市内揽收电商邮件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物流业务分公司市内揽收电商邮件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招标内容:

  河南省物流业务分公司郑州市市内揽收电商邮件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项目。电商营销中心邮件运输外包服务均在揽收环节,用于邮件市内运输,作业时间基本为9:00-21:00,个别客户作业时间可能延长至凌晨1点,具体作业时间随客户业务的情况实时调整,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按需提供相应厢式货车提供运输服务。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

  1.车辆:普通15方以上(4.2米)、40方以上(7.2米)、55方以上(9.6米)厢式货车(必须为国五及以上车辆);

  2.运输路线:客户仓库至郑州邮区中心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汉风路与徐庄街交叉口)或郑州航空邮件转运站(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迎宾大道),单程约20-80公里。

  二标段:

  1.车辆:15方以上(4.2米)、40方以上(7.2米)、55方以上(9.6米)厢式货车(必须为国五及以上车辆),须为海关监管车辆,具备海关电子车牌,且在郑州海关备案。

  2.运输路线:郑州航空港区保税区菜鸟保税客户处至郑州邮区中心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汉风路与徐庄街交叉口)或郑州航空邮件转运站(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迎宾大道),单程约42公里。

  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通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3.投标人须承诺成交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郑州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需至少具有厢式货车30辆。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评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本项目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货物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及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1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二标段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通过郑州海关备案,具备境内公路运输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注册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至少具有符合要求的厢式货车10辆,且所提供运输车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

  注:上述条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1(线上)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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