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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2021年户外(江东新区产业园与东环路交汇处)立柱广告投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2-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GCZC-QYZB-00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2021年户外(江东新区产业园与东环路交汇处)立柱广告投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谈判小组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7日  至 2021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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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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