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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新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锦绣大道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2021-02-05

一、招标条件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BTJY12GCGK2021013)已经由十二师发展改革委师发改发[2019]2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乌鲁木齐西郊城区管委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新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锦绣大道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十二师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05029.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6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内

    3.工程规模:本项目共计包含八个子项,本次为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新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锦绣大道(规划十四路)拟建道路南起丁香街东延线,北至S105,拟建路宽50米,路长6385米;迎春街东延(规划六路)拟建道路西起榆泉路,东至桃园路,拟建路宽50米,路长4579米,在二期规划范围。(此规模为初定,具体以实际设计为准)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TJY12GCGK2021013-01-01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新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锦绣大道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咨询服务)
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包含审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工程结算审计,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变更费用控制、过程控制、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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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规模类似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审计业绩2项(提供合同)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相关专业),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规模类似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审计业绩1项(提供合同),具有提供在本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4.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4名及以上专业造价人员,保证1名驻场人员,其中土建、安装工程专业必须为注册造价师, 其他人员具有相关执业资格,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3.7.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10.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06日 10:00:00至2021年02月19日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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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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