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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苏州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环保验收(含环境检测及变动影响分析报告)招标公告
2018-06-07
华能苏州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环保验收(含环境检测及变动影响分析报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6-207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苏州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环保验收(含环境检测及变动影响分析报告)招标人为华能苏州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苏州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环保验收(含环境检测及变动影响分析报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东南部横塘街道,苏福路与胥江河之间、科锐路西侧黄山村地块。
2.2 服务内容:完成苏州燃机环保验收,含环境监测及变动影响分析报告。
2.3服务期:2018年6月-2018年7月(环保验收完成为止)。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根据华能苏州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的相关资料、现场建设情况,依据环保验收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使苏州燃机项目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并于2018年6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等级为甲级,类别为建材火电。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另外还须至少委派4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参加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6月07日9:00时起至2018年06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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