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21-MSHY0207
项目名称: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商选聘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商选聘。
二、项目依据
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晟集团”或“比选人”)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人民币企业债券,根据宏晟集团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商。
三、项目简介
为满足宏晟集团发展资金需求,创新融资手段,优化融资结构,宏晟集团拟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债券名称:2021年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2、发行主体: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申报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人民币(具体可发行金额以国家发改委注册批复为准,实际发行规模由比选人在发行时另行确定),注册完成后根据宏晟集团资金需求及资本市场情况择机分期发行;
4、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
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中选后通过承销协议具体约定);
7、担保情况: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具体由发行人确定。
8、本项目债券发行年限为7年。
四、服务内容
(一)牵头本次债券申报及发行工作,负责协调各中介机构(如律所、评级机构等);
(二)撰写相关债券申报文件并与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获得批文;
(三)组织债券承销,确保债券发行;
(四)承担债券存续期服务工作,履行后续管理义务;
(五)其他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3.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4. 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企业债券承销业务资质;(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中标后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8日 至 2021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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