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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商选聘公开招标公告
2021-02-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21-MSHY0207

项目名称: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商选聘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商选聘。

二、项目依据

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晟集团”或“比选人”)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人民币企业债券,根据宏晟集团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商。

三、项目简介 

为满足宏晟集团发展资金需求,创新融资手段,优化融资结构,宏晟集团拟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债券名称:2021年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2、发行主体: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申报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人民币(具体可发行金额以国家发改委注册批复为准,实际发行规模由比选人在发行时另行确定),注册完成后根据宏晟集团资金需求及资本市场情况择机分期发行;

4、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

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中选后通过承销协议具体约定);

7、担保情况: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具体由发行人确定。

8、本项目债券发行年限为7年。

四、服务内容

(一)牵头本次债券申报及发行工作,负责协调各中介机构(如律所、评级机构等);

(二)撰写相关债券申报文件并与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获得批文;

(三)组织债券承销,确保债券发行;

(四)承担债券存续期服务工作,履行后续管理义务;

(五)其他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3.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4. 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企业债券承销业务资质;(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中标后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8日  至 2021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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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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