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HXKS-2021-C004号
二、招标内容:社会组织承接为民服务项目全程实时监督管理服务(具体见招标书)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8、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9、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二)投标报名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并附《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现场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2月19日,每日9:00~11:30,13:3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1111号景秀丽都广场3号楼2楼。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 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2月19日,每日9:00-11:30,13:3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出售地点: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1111号景秀丽都广场丽都酒店二楼
-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 售 价:人民币伍佰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2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1111号景秀丽都广场3号楼2楼
4、接收人: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2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1111号景秀丽都广场3号楼2楼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以了解清楚现场条件后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承担一旦中标但无法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工作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2、询问和质疑: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2021年11月30日或最后一个项目完成(一年内具体按照甲方要求)
4、项目地点:昆山市花桥镇。
5、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强 联系电话:0512-57022799
联系地址: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1111号景秀丽都广场3号楼2楼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8、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9、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二)投标报名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近期社保缴纳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并附《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现场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8日 至 2021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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