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破乳剂产品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货物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破乳剂产品年度采购项目 |
| 交货期: | 以采购订单为准 |
| 数量: | 预计未来2年需求的破乳剂类产品8000吨。实际采购数量以买方采购订单为准。 |
| 交货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或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2021-2022年自主开发破乳剂产品采购专有品类化协议项目,协议有效期2年。 |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破乳剂的生产商,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同时提供当地政府对破乳剂生产满足当地政府安全生产要求的证明,或提供投标人对破乳剂生产满足当地政府安全生产要求的书面承诺函)。 (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含3类/易燃液体的运输),委托的运输商还应同时提供委托运输合同。 (4)投标人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证书,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具有破乳剂及聚醚类销售业绩累计5000吨(含)以上,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合同清单、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证明文件等。若合同本身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应提供其他证明文件(采购订单、用户证明等)予以证明。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 (2)2017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 4、产能要求:投标人的表面活性剂、聚醚、破乳剂等EO、PO聚合工艺设计产能应大于2000吨/年(提供产能设计批复或相关证明材料)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02月09日到2021年0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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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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