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通勤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69/16-QT-0501 | 通勤车项目 | 通勤车项目 | 815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勤车项目】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如有下述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他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车辆销售等内容。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应有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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