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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1年采购个人单位信息核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2-10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1年采购个人单位信息核验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10-04A-2021-D-E02201),已由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现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拟通过招标确定1名中标服务商,1名备选服务商(如有),为采购外部数据公司的数据核验产品,要求能反映信息匹配情况,如一致、不一致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为准。

  1.3.采购预算:80万元人民币(含税)。

  1.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文件。

  2.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相关材料复印件。

  2.4.授权要求:

  (1)如数据来源为投标人自有数据的,须提供加盖电子印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文件;

  (2)如数据来源于外部第三方数据的,须提供相关合法授权的证明材料(授权书或授权合同等同等效力的法律文件);

  2.5.案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于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之间生效/签订/落款日期的同类产品服务(即:个人单位信息核验)项目合同。合同复印件须包含以下3项内容:①合同封面页;②合同关键服务内容页;③签字盖章页。提供的合同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等原因导致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2.6.数据声明:本项目须提供数据合法合规声明函,声明函须明确数据合法合规(格式自拟,须加盖电子印章)。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记录的;(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须提供投标人声明(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网页截图(最终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的网站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9.本项目只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02月1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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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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