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709-2111-7310-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0689-P0032-0041-混合器-chenbj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⒍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供货商; 2.⒎ 投标人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额外币(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三年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3.⒏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4.⒐ 本批物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5.⒑ 对招标技术文件如有偏差,投标人须要在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并标明是“正”或“负”偏差,如偏差表中未列出偏差,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技术文件无偏差,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负”偏差,如投标人提出“负”偏差,否决投标; 6.⒒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到货验收合格支付80%,考核款10%,质保金10%,详见商务合同付款方式; 7.⒓ 交货期:本设备的交货期为2018年12月30日货到项目施工现场; 8.⒈ 卖方必须能够证明所提供的设备在本项目相近的介质条件和处理能力下,至少在2套煤气化装置中已运行 12个月以上。卖方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可以证明相关业绩的材料(合同复印件)。不得使用样机或试制产品; 9.⒉ 卖方的公司必须制造过类似的设备至少3年以上; 10.⒊ 卖方必须能够提供技术图纸、性能保证; 11.⒋ 卖方提供设备,设计和制造应满足使用寿命20年,不间断连续操作最少为8460小时; 12.⒌ 卖方必须保证设备的质量和良好的运行性能。质量保证期从首次开车起12个月或机械安装完毕后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13.⒍ 卖方偏离招标技术文件中带“★”的任何 1 项条款,且未在投标前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即被废标;违背招标 技术文件中带“△”的条款超过4项(不包括4项),且未在投标前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即被废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6月14日8:00时至2018年6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