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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长春邮区中心局2021年装卸车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021-02-19

受  一.招标条件

  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KGL-2021-CCFW0106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长春邮区中心局2021年装卸车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招标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内容:本次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2服务期:一年。

  2.3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标段

  作业环节

  招标控制单价         (元/件、段)

  预算业务量(件)

  招标控制总价(元)

  服务地点

  一

  装车

  0.056

  71,330,000

  3,994,480

  长春邮区中心局生产场地一区、三区

  卸车

  0.044

  74,120,000

  3,261,280

  供件

  0.029

  66,580,000

  1,930,820

  临时作业

  20

  82段/班*12小时*60班

  1,180,800

  小计

  

  10,367,380

  二

  装车

  0.056

  78,840,000

  4,415,040

  长春邮区中心局生产场地二区、四区

  卸车

  0.044

  69,960,000

  3,078,240

  供件

  0.029

  77,500,000

  2,247,500

  临时作业

  20

  82段/班*12小时*60班

  1,180,800

  小计

  

  10,921,580

  三

  航站

  0.66

  2,371,000

  1,564,860

  长春龙嘉机场

  报社

  0.0035

  151,200,000

  529,200

  吉林日报社印务中心

  临时作业

  20

  10段/班*12小时*60班

  144,000

  长春龙嘉机场、吉林日报社印务中心

 

  小计

  

  2,238,060

 

  总计

   

  23,527,0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相关货物搬运、装卸分拣等服务外包经营范围),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不存在资不抵债及亏损情况);

  3.3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0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3.7本项目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按标段顺序中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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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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