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街津山风电场二期123号风机原址重建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2-312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赫哲族乡街津山风电场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街津山风电场二期123号风机原址重建土建工程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赫哲族乡街津山风电场123风机位。
规模:街津山风电场123号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拆除重建。
计划工期:总日历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街津山风电场二期123风机原址重建土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5.11.01-2020.10.31)至少两项风机基础承台施工类似已完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合同范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提供业主评价复印件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土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2月19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2月2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一次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未回函确认,视为放弃投标。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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