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资金属于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装卸服务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公开招选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述/采购内容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装卸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9FW20210031 2、项目情况 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食用盐、工业盐、畜牧盐,年装卸各类盐品、包装物约20万吨左右,年装卸量受生产和销售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会有所波动。 装卸要求:供应商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的每位现场服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办理雇主责任险;供应商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的现场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不存在任何不适宜从事装卸工作的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传染病、精神疾病等,并且无犯罪记录。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野蛮装卸,凡由于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造成采购人物资破损或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需指派专职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对其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调遣、安排、管理,并随时保持通讯联络。供应商全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以保证可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的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装卸服务。 工作地点: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场区。 涉及工种:盐品、包装物装卸业务。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如采购方不满意成交供应商服务,有权拒绝续签合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参加企业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的每位现场服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办理雇主责任险;供应商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的现场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不存在任何不适宜从事装卸工作的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传染病、精神疾病等,并且无犯罪记录。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野蛮装卸,凡由于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造成采购人物资破损或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需指派专职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对其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调遣、安排、管理,并随时保持通讯联络。供应商全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以保证可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的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装卸服务(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必须涵盖以上内容,人员方面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保险证明及承诺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2月19日14时00分至2021年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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